此项工作据合理布局、便民服务原则,结合辖区居民人口、零售药店和日常监管情况,择优遴选管理规范、热心公益事业、社会信誉度良好的零售药店作为过期药品回收点,统一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由药店工作人员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登记,封存,再由该局执法人员统一收回,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杜绝再销售或流入社会,帮助居民消除过期失效药品带来的隐患,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目前,全县共确定过期药品回收定点门店5家,分别是中华路冬青药店、永泰街百姓人家二店、百和东靖店、鑫海大药房明江市场店、大参林环城东分店。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过期药品定点回收门店的跟踪指导,加大对过期药品回收的宣传力度,为居民普及过期药品的危害等安全用药知识,树立安全的用药意识。(撰稿人:李卓桐)
图为执法人员在药店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
图为执法人员指导药店工作人员如何登记、封存过期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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