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那板水库灌区北干渠建于1974年,设计灌溉面积9.36万亩,属重点中型灌区,是上思县最大的水利工程灌区和主要的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基地,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经过四十多年运行,北干渠灌溉功能逐年下降。为确保那板水库北干渠及其延长线灌溉渠道畅通,保障我县农业、工业用水安全,县人民政府根据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近期将对那板水库北干渠延长线灌溉渠系和附属设施进行续建和改造。经现场踏勘,发现北干渠延长线工程范围内部分灌溉渠系及附属设施被单位或个人非法侵占,用于种植、建造等,其延长线从桩号K47+290至K63+145原有的土渠已全部被填平,严重影响工程安全和运行。
为确保续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将于近期对那板水库灌区北干渠延长线管理范围内被非法侵占的灌溉渠系及附属设施进行清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那板水库北干渠延长线管理范围内开垦种植林木、农作物以及违法建设构(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止自行清理拆除完毕,费用自理。
二、逾期不清理拆除的,将由有关部门组织强行清理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个人承担。
三、相关当事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清理整治活动,否则,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清理范围详见附图。
五、上思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20日印发的(上政规〔2021〕1号)文件同时宣布废止。
特此通告。
上思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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